北交所目前主要采用竞价交易、大宗交易、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及协议转让四种核心交易方式,同时经批准可引入做市商机制,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多元化的交易通道。

竞价交易是北交所最核心、最基础的交易方式,覆盖了绝大多数日常交易,分为开盘集合竞价、连续竞价与收盘集合竞价三个阶段。每个交易日9:15至9:25为开盘集合竞价,其中9:20前可撤单,之后则不能撤单,系统以此阶段申报撮合产生当日开盘价。9:30至11:30、13:00至14:57为连续竞价,投资者可进行限价与市价申报,交易按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原则实时撮合成交,且设有±5%的价格笼子限制,防止报价偏离过远。14:57至15:00为收盘集合竞价,仅接受限价申报且不可撤单,用于确定收盘价。竞价交易单笔申报以100股为起点,可1股递增,上限为100万股,日常涨跌幅限制为30%,新股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。

大宗交易则专为大额交易设计,有效避免大额买卖对二级市场价格的冲击。其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:15至11:30、13:00至15:30,成交确认时间固定在15:00至15:30。参与门槛为单笔申报不低于10万股,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,远高于普通竞价交易。成交价格方面,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在当日涨跌幅范围内议价,无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则在前收盘价的70%至130%区间内确定。大宗交易成交信息会单独披露,不计入即时行情,为机构与大额投资者提供了高效的场外撮合渠道。
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是北交所的盘后补充交易机制,在收盘后以固定价格进行撮合,具体时间为15:05至15:30,交易价格为当日收盘价。该机制允许投资者在收盘后以统一价格成交,满足无法在盘中完成交易或希望规避盘中价格波动风险的需求,申报规则与竞价交易基本一致,但仅接受限价申报,成交同样按时间优先原则排序,有效提升了市场交易的灵活性与便利性。

协议转让是北交所的特殊交易方式,主要适用于因收购、股份权益变动、引进战略投资者等特定场景的股份转让,需向北交所单独申请。该方式不通过集中竞价系统,交易价格与数量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,经交易所审核确认后完成过户,常用于大额股份的协议划转,是对集中交易机制的重要补充。北交所已引入做市商机制,做市商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,为股票提供流动性,进一步完善了市场的价格发现与交易功能。
